從2017年3月份總理簽署第677號國務院令,公布修訂后的《農藥管理條例》,到2017年6月1日新《農藥管理條例》的正式實施。
從2017年6月下旬農業部發布的《農藥管理條例》5個配套管理辦法并從8月1日起實施,再到近日《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評審規則》《農藥登記試驗質量管理規范》《農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》《農藥標簽二維碼管理規定》,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頒布。
政策的逐個落地,使得農藥行業的管理日趨完善,未來發展更加光明。據悉,《農藥登記管理辦法》實施細則將于近日發布。為了使國內農藥企業深入了解農藥登記管理的相關政策要求,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將于上海組織召開“第十七屆全國農藥交流會暨農化產品展覽會”,10月14日的“主題大會(揚農論壇)”中,協會特別邀請到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所長周普國,為國內企業解讀“適應新條例的農藥登記管理”。
此前,在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召開的第九屆六次理事會上,農業部種植業司陳友權副司長對農藥登記管理進行了解讀。陳副司長指出,在農藥登記上,取消了臨時登記、分裝登記、續展登記,只保留一個登記(即原來的正式登記),統一為農藥登記,并從中分離出衛生用農藥登記和僅供境外使用登記兩種類型。 |